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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种种,不胜枚举。比万山青的胭脂铺更有名的就是他的吝啬了。阴差阳错,他的糯米鸡名声倒是为了万家的胭脂铺做了广告。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了。
薛瑾问万山青:“哥哥,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你留着做什么?”她心说,拿出来铺桥修路都好啊,换得个好名声,她的任务就可以完成了。
万山青笑而不语,他已经盘算好了,拿出上等胭脂水粉,亲自去姜家拜访。姜夫子是个寡『妇』,定然不会收下。他又能省下些钱来。
姜家女子素以博学贞静而闻名,在姜家设立女学。整个华凌县的女子都梦想可以得到姜夫子的垂青,成为她的入室弟子。
万山青自知名声不佳,唯恐妹妹将来为他所累,难以议亲。他琢磨着,只要秀秀能成为姜夫子的学生,也不拘学习多久,对她的名声肯定大有裨益。
于是,绝世好兄长万山青拖着尚未完全康复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地去拜访姜夫子,一次又一次被拒绝,越挫越勇。
万山青前几次连人家的衣角都没见着,去得次数多了,姜夫子见了他一次。
姜夫子未婚而寡居,年纪不过二十来岁,身子高挑瘦削,容长脸,不算是多美貌,但身上就是有种说不出的味道。
万山青虽然不大识字,却非常羡慕文人气度。尽管他糯米鸡的外号最初也是由读书人叫起来的。
他一见到姜夫子,就怔住了。早年走街串巷,他明明见过许多比她年轻貌美的女子,可是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的,让他自惭形秽。他只觉得她就是天上的云,越发衬得他像是地上的泥。
姜夫子不似寻常女子那般忸怩,一身青衣,长裙曳地。她款款落座,开口就问:“万老板前来所为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