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泊舟进来时,正好看见这一幕。

他的朝服还未换下,走到孟欢身后,垂眼看他写下的字。游锦看见他进来,便识趣地退了出去。

孟欢认真写字,先还没意识到他的存在,直到感觉到身畔的阴影,抬起眸子:“夫君。”

蔺泊舟抱着他起身,先看了看他脚踝的伤口,这才坐下了,从背后将孟欢抱在怀里;“写字?”

他扫了一眼桌面,立刻明白孟欢正在翻看他誊抄的那本书。

孟欢嗯了声:“夫君字好看。”

“来,教欢欢怎么写。”蔺泊舟低笑了一声,轻轻握住孟欢的手,用掌心抓紧了,拿起毛笔,缓缓地在稿纸上写下一个一个的字。

孟欢低头,觉得识字好像更有趣,也就专心致志地记着。

把今天学的字都温习了一遍,孟欢看着明显整齐好看了许多的字,摇头说:“不学了,累了。”

耳后的热意并未退去,而是靠近耳朵,蔺泊舟改为牵他的手:“欢欢手好小。”

“……”孟欢耳颈有点儿发凉,怔怔地看他,蔺泊舟俯身探出舌尖舔了舔他的指尖,眼神晦暗,已经没有任何铺垫和掩饰了,将孟欢的手放上了绯红的袍袖。

他刚回府,上朝时的绯红花衣还没有换下来。他穿朝服时格外的正经禁欲,像是行走在宫殿和廊庙间的正经肃穆,但袍袖色泽殷红,瞧着又极俊美邪异。

孟欢最喜欢他这身衣裳,可蔺泊舟除了上朝时不会穿。孟欢怔了一下,眉头顿时皱起,手已经被他放了上去。

“……”

蔺泊舟现在等于是不加掩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