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夏天我都在和周周学素描,和陈染学吉他,被他俩一致认为笨的出奇,但,很奇怪,他们一直互不相识,偶尔见了面也是生疏的打个招呼,导致我曾一度怀疑这之间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所知的秘密,后来我明白了,人其实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可惜,我所做的一切努力,我即想变成陈染,又想和他在一起的努力,全部都在明白之前。这简直是倒霉透了。

陈染最后放弃,只教我一些老歌,搞得我一辈子也不会弹吉他,只能摆弄一些过时的旋律。不过能经常和他见面,看着他美丽的手指拨弄琴弦,也是种幸福,深陷迷恋的时候,我是简单的,容易满足,天真烂漫。

动鱼的家,那个拥有莫名称呼的地下室,有着我最美好最透彻的回忆,那里每个沙发,每个吊灯,每个桌台都熟悉得无以复加,导致十年后回到这里,我还能指出一桌一椅,一颦一笑。

我们。

他。

我。

“你看看这个书吧,挺不错的。”

他那天来,随手扔给我了毛姆的《刀锋》,我愣愣神接过,没问他,他却破天荒地告诉我内容。

“讲一个一战飞行员,拉里,复员后寻找某种东西的事儿。”

“什么东西?”

“一种…有着终极意义的东西,他也不知道存在不存在的东西…”

“天?”我想起我们还不太熟的时候,九江,那个夜晚,他仰头说,我想知道天,慵懒优美的样子。

陈染坐倒在沙发上,恍然点点头,我也不明白是不是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