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谢秋歧也高兴:“我会是个很严格的老板,别想糊弄我。”

牧羊犬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落在宴会厅的门口,吹了个俏皮的口哨:“我们的王子殿下到了。”

谢秋歧转身去看,眼角一亮。

这世界上有人能把一万块的衣服穿成一百块的效果,也有人能把一百块的衣服穿出一万块的效果,郑克当属后一种。谢秋歧怀疑,他就是把一个麻布袋子套在身上,也会有人觉得这是新流行的环保主义时尚。廉价西装在他身上发挥了最大优势,他像个老派绅士,维持着开会穿一套三件式的规矩,如果新时代的娱乐至死者把拖鞋、热裤和T恤衫带进会议室,他会抬高下巴露出轻蔑的眼神。

郑克终于完成了浴血重生,他没丢掉自己,那是从父辈血液里淘澄出来的自律、端重、优雅,他又有青春护持,贵而有志,坦荡而无私,在这样的人身上,可以看到人类的光明和未来,看到人性的希望之路。

作者有话说:

我其实很喜欢郑克,郑克是我理想意义中的傻白甜。

第24章 你就当给自己找个乐子

郑克端了酒过来,牧羊犬把空间留给他和谢秋歧。

“要不要跳支舞?”郑克伸手。

谢秋歧犹豫着把手给了他,两个人滑进舞池。曲子是50年代的S**e the last dance for me。

郑克搂着他的腰开玩笑:“这曲子跟我妈年纪差不多大,非洲村里看来还没通网。”

“你的舞跳得不错,也是郑太太教的?”谢秋歧问。

“高中的时候和返校舞会的女伴学的。她是个挺好的老师,可惜,只跳了那么一回。”山。与三夕。

“怎么呢?”

“也是我不会说话。跳完了舞她问我,你觉得今天舞厅的布置怎么样?我也没多想,直说:‘又土又俗,怎么还有人觉得用这种大红大金的颜色特别喜庆,像乡下新娘脖子上挂一串大金链子,笑死人。’她就一杯柠檬汁泼过来:‘这是老娘做了整整一个星期的结果!’然后蹬着高跟鞋就走了。”

谢秋歧忍俊不禁:“嘴巴忒毒,姑娘没揍你一拳不错了。”

郑克耸肩膀:“我怎么知道是她弄的。”

气氛有点太好了。谢秋歧喜欢这样活泼开朗的郑克。他还要谢谢郑克——

“还没谢谢你。要不是牧羊犬被你策反,杀了哈扎,也不能有今天这个派对。你起到了关键作用,郑克,这份功劳应该是你的。”

郑克深深地往他眼里看,像要钻进他的眼睛里:“你高兴就好。”

这时候他又这么会说话了。谢秋歧怀疑他不是不知道女伴的提问有倾向性,只是当他对她没有兴趣的时候,也就懒得做出些恭维的姿态。一旦他把一个人放在了眼里,总会想尽办法说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