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听不下去,只有暂时打断他们,“离题太远了。作为专业人士,不将私人感情带进工作是起码的准则,伊森也许会属于风行,但绝对不属于个人财产。”
“领悟老板的意思没?美女帅哥们!”凯文终于逮到机会发言,笑看着我,“就靠这帮唯色是图的男女,风行的业绩居然还能翻几番,简直是奇迹!”
大家笑闹一阵,继续深入工作主题,我却有些走神了。
听多了这些不严肃的言论,难道就可以让自己理所当然不用太悲观?跟伊森霍上过床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那甚至该被列入辉煌的履历中,天晓得现代人的脑子是不是都进水了。
或许真正的原因是,我高估了自己的智力,低估了伊森霍的魅力。我承认他有与众不同之处,但那仅仅只是对其改变看法的其中一条罢了,并不足以扭转现有局面。难不成我真该敲那1226的门讨杯酒喝?我杜震函还没有头昏到那种程度。
凌晨两点四十才散会,我煮了杯咖啡吃了块披萨垫饥,然后从cd架上选出一张黑胶木唱片放上唱碟机,然后搁起脚坐下,这才觉得有些累了,还好这古老的套房赋予我一种安适感。
突然想起一件事,于是走到衣架旁,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块包装精美的马克西姆巧克力,这是下午从一位正决心减磅又时常受引诱的法国夫人手里得来的无价之宝。
在欧洲,一个对巧克力有感情的男人并不是很奇怪的,一块精制的巧克力,细腻滑润,丝丝入扣,唇齿舌间余香漂渺,让人感觉意犹未尽。但对于我来说,这个嗜好还是被神秘地珍藏起来了,我承认自己很贪恋巧克力特有的深入肺腑的浓烈,一种真情真意的触感。
知道我这个秘密的,也只有莫华一人。她以往常说:“我原来从来不知道男人因为爱巧克力才更迷人。”
就在我带领着大部队浩浩荡荡回旧金山老巢的第二天,我就联络了霍昀森,当然,不会像他那样只单纯提出喝杯香槟酒的要求。可现实毕竟是现实,想要刻意再续前缘的事,操作起来是有点难度的,而且费神。本以为不可能的事,发生了,本以为不会拨的号码,还是会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