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染轻笑一声,有些怅然:“所以人活着,还是什么都不懂的时候最快乐。”
“后来呢?”
凝昭到底还是好奇,没忍住问了一句。
芸染隔着泪眼看着凝昭,弯了弯唇角:“这样的好日子过了几年,到我十四岁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男人。当时我已经附近小有名气的花魁了,大到府城,下到乡镇,想见我的不知凡几,按照他的身家是根本排不上号的。”
“是我主动要见他的。”
萧钰挑了下眉:“为何?你认识他?”
芸染诧异的看一眼萧钰,语气敬佩的说:“王爷果然敏锐。”
“我确实认识他,当时我在台上表演完,便往回走,随便瞟了一眼,就见到了台下和一群书生坐在一起的人,我当时便愣住了,这人小时候总往我家跑,算是我的表哥。”
“我小时候总和他玩,大一些因为男女有别见面的机会也少,但他的眉眼几乎和小时候一模一样,我一眼便认出他了,他叫孙佑,比我大三岁,当时我十四岁,他十七岁,正是知慕少艾的年纪。”
萧钰见芸染面露怀念之色,淡笑道:“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出自《孟子》),唔……让我想想,你好不容易见到一个亲人,心里激动,便邀他一聚,而他则是被你的美貌和才名吸引,加之那么多同窗看着,他觉得面上有光,便没有透露你们之间的关系,而是直接跟你去了房间?”
芸染笑起来,满脸叹服:“王爷所言分毫不差。”
“我当时见到他很高兴,便央求妈妈破格让他来见我,为此我答应妈妈从三天出场一次,变成两天一次。”
“当时我不懂,他没有对外人说我们表兄妹的关系我也没有多想,和他聊了几句之后,知道他在附近的书院读书,生活拮据,能来这里完全是被同窗硬拉来的,他还说自己的书读的很好,将来一定能考取功名。”
“然后你就都信了?”
凝昭闻言恨铁不成钢的瞪她一眼:“你还真是傻的要命。”
芸染自己也觉得,仔细想想,其实那些话真是漏洞百出,只可惜誓言迷人眼,陷入甜言蜜语里的自己,根本没有思考的能力。
“一来二去,我们的感情便不再单纯,我喜欢他,仰慕他,觉得他和我见到的那些客人都不一样,温柔守礼又有才华,见他交不起束脩,我便拿出自己藏的银子给他,让他好好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