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排骨刚一入口,阿红就吃得惊住了。
这排骨选得优秀,咬起来丰润多汁肉香四溢,还同时吸饱了咸肉和火腿的咸鲜味儿,吃起来比一般的排骨不知道美味多少。
咸肉的切面也十分工整,肥肉泛着微微的黄,与瘦的部分相织着,如工艺品般漂亮,目前被汤汁焖了很久,吃起来也已经格外酥软肥嫩,没有半点干柴难嚼的感觉。
再一看那火腿,切得薄如蝉翼,一片片的窝在清亮的汤汁中,好似一朵盛放的玫瑰花。
阿红小心翼翼地将它捞出来,刚一入口就感觉到一股独特的鲜香,总觉得比起她去年在沪市吃过的来还要更香一些。这个在火腿咸中带甜的香气中,又杂糅了些许黄酒的醇香,不会太冲,只会让人越嚼越觉得香。
想起东华大酒楼那个掉渣的火腿,阿红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要是她早知道云间客做的腌笃鲜这么好吃,何苦去花那冤枉钱呢!
不过,也真是奇了怪了……大家同住晨曦,很多事情彼此间都是有所耳闻的,就像云家的事。
大家都知道这云乔以前很叛逆,成天不务正业就知道玩,都说云言云大厨命苦,好不容易混出了头却偏偏遇上这么个败家仔,好好的厨艺搞得都要失传了不说,家里还什么都给败光了。
可云乔现在却不仅振作起了精神,还将饭馆开得有声有色的,连腌笃鲜都做得这么好吃,看来有些事情真是基因决定的啊。
基因里头就很会做饭的人,即便成天贪玩,要想重新将手艺捡起来,也还是能够做到在短时间内就做好的。
阿红心里对此啧啧称奇着,脸上却是一点都没表现出来,仍旧是淡然自若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