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小县城,比不得大城市。”
“小有小的好。起码踏实安稳些。”
明义欲尽早离开此地,然而终不肯撇下旗袍女子,要送她母子到汽车站。他同她站在一起,身子靠着栏杆,温和委婉地说:“县城我熟悉,又恰好路过那里。你去收拾东西,我们一起走。”
趁旗袍女子回屋收拾,明义下楼去交房钱。
他知道她不缺钱,可他潜意识中总将她当成舒兰,仿佛这样做才觉得心安理得。来到柜台前,他叫掌柜的,连叫几声没应答,正纳闷,忽听见门外杂沓的脚步声,不消闪避,掌柜的领着几个普通打扮、戴徽章的人冲了进来。
掌柜的手指着明义:“就是他。”
来人中有个衣着整洁、留着一字胡须的矮胖子。他先是打个愣怔,上上下下打量明义,接着疑惑地问:
“你,是县长家亲戚?”
明义似曾见过这人,只是想不起在哪里。他不想过早暴露自己的身份,于是装傻充愣道:“是啊。”
矮胖子追问:“周县长的亲戚?”
明义回答:“是郭县长。”
掌柜的一旁直瞪眼,追问道:“郭县长!不是周县长的亲戚?”
明义嗤笑道:“听三不听四,耳朵里打官司。我只说是县长亲戚,何曾说过‘周县长’三字?”
掌柜的不满地道:“你明明说的是。”
看见旗袍女子提着行李、招呼着孩子从楼上下来,掌柜的指着那女子,对矮胖子说:
“还有她。他们一起来的。”
几人嚷嚷着上前,要搜查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