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日的!你特么要是多招几个柴胡这样的进来,老子早心脏衰竭了!”
王立松立刻做了一个深呼吸的姿势,示意曹平生要心平气和。
但就在曹平生打算消停下来时,他的微信中又弹出了一篇柴胡的公众号文章,发送时间,两秒之前。
这篇文章的标题是:《警钟再起,70的新三板野孩子被罚,原因是……》
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新三板企业家数呈爆发式增长,持续督导让各大投行焦头烂额,企业各大新任董秘对于信息披露环节更是各种懵圈,以置于新三板的信息披露变成了小白的“抓虾池”。
据小编统计,从2014年3月至今,监管层累计采取了173次监管措施,其中125次是针对信息披露问题,占比高达72。
监管对象涉及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挂牌公司本身、以及挂牌公司董监高、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的监管措施轻则约见谈话、提交书面承诺,重则出具警示函。
那么新三板挂牌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最容出现哪些问题呢?
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四个要点,即: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未披露。
案例1(信披不及时):一家公司董事长都换了人,而且换了六个月,才想起来要信息披露,事后再披露被称为“补发公告”,新三板企业一年补法公告数为1322份,大家想象一下……
案例2(信披不完整):某公司高管兼职信息披露不完整,关联交易未经内部决策程序而且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披露,更有甚者,披露年报的同时,未披露财务报表附注。
大家可以想象,当投资者看到一份公司财务报告,只看到了三张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看不到任何附注解释的场景么?小编难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