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信披不准确):有时候信息披露中一个“低级错误”看上去很无辜,但后果很严重。某公司定于2015年11月16日开始启动做市转让,但第一次披露错误地将时间写为11月11日,导致公司本身、董事长和董秘一并被约见谈话和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在部分案例中,信息披露不准确到底有没有存在主观原因,外人很难界定。今年4月某公司被责令整改和提交书面承诺,原因竟然是在2015年度权益分派中存在超额分派资本公积的违规行为,而与权益分派相关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案例4(重要事项未披露)“相对于未及时披露,未披露的性质显然更为恶劣,尤其是当未披露事项可能对挂牌公司持续经营、股价变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某公司曾经发生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这样的重大事项,却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4年8月泰谷生物、其信披负责人、财务总监被出具警示函,主办券商也被约见谈话。???c0
(明和证券大厦28层)
“好!”柴胡放下了副总经理王立松电话后,立刻在网上搜索关于安防公司的所有信息。
王立松在电话里说道:“我们现在正在投标一家安防公司,行业是智慧城市,你收集下相关信息,需要做一个项目推荐的ppt。”
柴胡一边在搜索引擎中输着关键词,一边内心长叹:“哥这回看来玩大了!如今只能帮着拉项目,不能直接进场做项目了,看来真得把冷板凳坐热了……”
正当他想泄下一口气时,目光突然聚焦了!
等下!
如果是对我的文章不满意,怎么过了这么久,曹总都没让我删文章啊?
由于各种问题地址更改为ida请大家收藏新地址避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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