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8章 新帝国(4)

汉鼎 南海十四郎 2479 字 2022-09-16

隋唐时期官员俸禄形式主要有米、田两种。唐时无论职事官或勋官、散官均可按官品占有不同数量的永业田职事官还可按品占有不等数量的职分田。另外京官每年还有禄米从正一品七百石到从九品递降到三十石高级官员还有货币形式的俸禄。

唐朝官员每十天休假一天。称“苟假”此外还有各种节令假(如春节假七天)、定省节(三年探望父母一次共三十五天)、婚假(九天)、丧假(视与死者关系而定时间长短)、病假(最长不百日。过百日则解职)官员身体欠佳或年逾七旬可以退休称致仕五品以上官员退休由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员退休则由尚书省批准。五品以上官员退休享受半俸有功之臣因皇帝特恩者可获全俸。

唐代官员根据品级放俸禄以九品区分职级作为给俸禄的标准。唐代官员有散官与职官之分。散官是一种表示身份地个的等级称号没有实际职掌。相当于我们今天机关里的局级、处级纪检监察员之类。职官表示实际职守有职有权。各级官员的品级依正、从小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而俸禄只依九品正从分为十八级。领取的俸禄包括禄米、俸钱和职分田等。

以安史之乱为界线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实行年禄小月俸双轨制。京官正一品每年给禄米蹦石从一品6四石正九品好石从九品丑石。

月俸开始时称俸料只给铜钱与食料。唐玄宗开元年间月俸又包括杂丹、防阁和庶仆等内容。防阁是一种卫士相当于今天的警卫员。五品以上的官员才配有防阁;庶仆是一般的佣人配给六品以下的官员。后期基本上只实行月俸制。但支付时往往付给谷帛等实物。

唐代官员的俸钱中不但有生活费还包括办公费总的趋势是数额不断增加而且地方官的俸钱高出京官。

唐代官员从政府那里所得的俸禄包括禄米、土地、俸料三大项。

一、禄米。根据典籍记载:“武德元年(公元6名年)文武官给禄颇减隋制一品七百石从一品六百石二品五百石从二品四百六十石……”

递至从九品为恐石。都是每年供给一次。外官无禄。至贞观初年中书舍人高季辅建言:‘外官卑品贫匿。宜给禄养亲。”

此后。规定外官比京官低一等给禄。一品以田石为一等二品三品以为石为一等四品、五品以刀石为一等。六品小七品以5石为一等八品小士品以茄5斗为一等。若无粟则以盐代禄。此外百字在年终考核中得到上考者可得到奖禄一季或一年。

二、土地。在均田制度下唐代职事官、散官小封爵小勋官等均可按品级受职分田和永业田。根据相关典籍记载一品有职分田2顷。二品旧顷。递至九品2顷。皆给百里内之地。诸州都督、都护、亲王府官二品口顷三品旧顷递至九品z顷田亩。武官、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递至队正、队副田亩。此外又有永业田。亲王四顷职事官一品田顷郡王、职事官从一品d顷国公、职事官从二品巫顷县公、职事官三品万顷递至九品2顷。上柱国匆顷柱国万顷。上护军刀顷护军占顷散官五品以上给同职事官。

如果职事官被解免者。则追回田亩。若被除名者则仅受口分之田。若袭爵者不另给田亩。这些规定只是政府的一种限田措施。

并不能实授其地。不过《食货志五》说:“几给田而无地者亩给票二斗”但从白居易的《问议百官职田》看唐代官员从政府那里所得土地收入主要还是靠职分田。职分田一般按每亩收六升的租率出佃。所谓‘依品而授地。计田而出租”三、俸料。唐代官员的俸料制是唐高宗水徽元年(公元田年)制定的。所谓俸料包括月俸、食料、杂用职事官又有防合或庶仆(一品至五品有防合。一品防合垢人;六品至九品有庶仆六品有庶仆占人)这套内容复杂的俸料制至唐玄宗时才合为一项。典籍记载:“开元二十四只(公元泌年)令百官防合、庶仆俸食杂用以月给之总称月俸”唐代官员的俸料法定额数与实际收入往往差别很大。这在地方官尤其为甚。其俸钱的来源有几个方面或以公解钱充。或以户税充或以青苗钱充等等。

新帝国规定官员的俸禄。全用金钱的方式进行放取消了土地和俸料。

同品级的官员基本工资是相同的不会因为有的县富裕工资就很高很高而有的县贫穷工资就很低很低。在基本工资之余还有浮动工资主要是根据朝廷的绩效考核来放的。绩效考核成绩好奖励就高绩效考核成绩不好奖励就低口这样一来既可以限制土地兼并。又可以减轻官员的负担。

那些领到俸料的官员终于不用下灿到市场上去摆摊出售物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