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至今不知道,当时的自己是怎么死死地握住那一片啤酒瓶的碎片的,但是他知道,五年前的方暮深曾那样热烈地爱着林沂舟。
入骨,且疯狂。
或许见到林沂舟,方暮深并不像他想的那样自然,能装作先前的一切完全没有发生过。
这个晚上他时常拿出铅笔,面对着面前的文档纸发呆,就连口袋跳到他桌上,他也没有像以前一样立刻将它赶下去。
等回过神的时候,方暮深才发现口袋已经趴在了他的电脑键盘上。映入眼帘的除了一只胖胖的,丑萌丑萌的猫以外,压根儿看不见任何东西,只有桌面上的文档里莫名多了一串乱码。
方暮深叹了口气,拍了拍口袋的屁股:“大爷麻烦挪挪尊驾吧。”
口袋尾巴一甩,翻了个身假装没听见方暮深刚才的话。
方暮深无法只能亲自将猫大爷抱离了自己的键盘。只是他刚刚放手,原本还躺着装睡的口袋立刻站了起来,踩着极度嚣张的步伐,重新迈上了键盘,而文档内也多了些对应的紫荆木。
等重新将那块地盘占领后,口袋这才用它那双黄铜色的眼睛看向方暮深,眼神中还带着些许鄙夷,似乎是再说“这地方是小爷我的,别想让我离开它”。
对此方暮深也只能扯着嘴角将口袋身下的键盘抽了出来,放到旁边准备重新编辑。
他们俩之间的“斗争”已经持续快四年,几乎每一次都是以方暮深的妥协宣告结束。
若是放在五年前,别说是方暮深自己,恐怕就连他身边的朋友,也不相信方少爷会为了一只猫缕缕妥协。
然而打扰人的口袋是安分了,但是原先已经看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文件,在现在的方暮深眼中却依旧陌生。
也不知道在和屏幕面面相觑了多久,方暮深终于选择了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