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已经过了一千多人了。”
万俟丑奴皱了皱眉头,连声道:“太慢了,太慢了。”
可黑夜之中缺乏灯火,队伍士气低落且纪律涣散,如何能快速渡得了河呢?
至于万俟丑奴,他倒是想先渡河去黄河北岸,但是理智告诉他,如果自己去了黄河北岸,南岸的高平军见主帅先走,百分之百会原地溃散乱成一团,所以他必须留在南岸监督高平军过河。
“噗通~”
远处微不可查的轻响淹没在黄河的浪涛中,不知道哪个倒霉蛋被同伴挤下了浮桥。
焦躁之中,不知怎地,酒精上头的万俟丑奴的脑海里,忽然回想起了幼童时与三个结义兄弟,去私塾趴墙角时听到的一首诗。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渡河而死,其奈公何!”
往昔情景历历在目,纵使自诩英雄一世的硬汉,见到眼前这般戚戚惶惶的丧家犬景象,眼角也不仅滑过几滴浑浊的泪水,又迅速被江风吹去。
可没有时间再伤感了,身后的盖世疯狗已经率领大股骑军追了上来。
“万俟丑奴何在?彭爷爷取你狗命来了!”
彭乐一声爆喝,瞅准燃着不少火把的高平军渡河处,率军掩杀而来。
人未至,大喇叭似的嗓门已经把声音传到了,高平军闻声更加慌乱,士卒争先恐后挤上浮桥,一时间像是饺子下锅一样“噗通”声音不断,不知道多少高平军士卒在黑夜中被卷进了黄河。
仰头饮进酒囊中残余的烈酒,万俟丑奴看不清魏军有多少人,不过却已不在意了。
如今既然无法全身而退,北走贺兰山,那唯一的选择就是拼死一战,求得一条生路。
事实上,若是万俟丑奴早早下定决心,或许现在已经拼出一条生路了。
也不知道是高平王当得久了变得惜命了,还是北走薄骨律镇让他的心理底线变低了许多,万俟丑奴错了过一次又一次的拼命机会,直到现在被魏军逼到了绝路。
背水一战,或许可以死中求活。
然而,魏军的具装甲骑在战前一分为二,除了分配给了库狄干一部分,剩下的,全都在彭乐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