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
第118章 “利益共同体”
严林没有继续为难罗思雨,他在把他们之间的对话完整录音并要过钟恒的联系方式后就请她离开了,并在她出门的同时提醒她注意和他们保持联系,否则一旦被他们发现她有要跑的迹象,他们就会选择报警解决问题。
罗思雨已经抖如筛糠,对严林所说的一切都诺诺地点头答应。
把人送走后严林就回来了,此时客厅里的另外两人已经陷入了阴沉的寂静,他默默叹了口气,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
“那么我们现在重新整理一下事情的经过,”严林松了松领口,“找找突破口。”
他开始了清晰的陈述和推理。
2013年前后国内房地产业迎来了一波政策调整,开发商不能屯地售卖期房,对企业规范和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时丰远这块地已经在皓庭手上一年多了,未免被政府收回使企业经营状况恶化,苏芮妮当然急于开发。
润元在房地产领域的发展一直不景气,袁建新也曾竞标丰远却不幸落败,他同样垂涎这块地皮、指望依靠它打一场翻身仗,于是一场阴谋应运而生。
他一方面给当时丰远的钉子户塞钱,暗中指使他们对皓庭提出不合理的天价赔偿要求,延宕皓庭的开发周期、加剧苏芮妮在财务上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暗中与荣达工程联络,以皓庭的名义伪造了一份合同和对方签署,使其造成强拆事故,等舆论爆发后将皓庭推入深渊。
罗思雨在这个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就很简单了,合同签订是一式两份,她负责的就是把“皓庭”的那一份偷偷放进苏芮妮的书房,让检方在进行搜查的时候发现,作为直接证据给苏芮妮定罪。苏芮妮又怎么能想到自己家里会进人?她的公司办公室是严防死守的,外人根本没机会出入,只是家里是个盲区,给了背后的人可乘之机。
而这一系列推理成立的关键在于要解释清楚苏芮妮不抗辩的根由——如果她真的是被冤枉的,为什么当时被各方调查时却不提出异议?
严林认为这跟侯峰的去世有关。
根据警方当时的通报,杀害侯峰的肇事者是丰远强拆事故受害人的直系亲属,然而一个普通人是怎么查出苏芮妮亲属的住所和行踪的?何况当时苏芮妮还未被判刑,受害人亲属更关心的显然应该是当事人的量刑问题,而不是去找其亲属的麻烦。
这背后也许有润元方面的唆使,他们利用了受害者亲属的仇恨,煽动其杀害了侯峰,并以此要挟苏芮妮:认罪,否则我们就会像杀害你丈夫一样杀害你的儿子。
侯梓皓于是成了活人质。
而从苏芮妮允许袁建新接手侯梓皓手中的皓庭股份这一点来看,袁建新并没有在苏芮妮面前暴露自己的真面目,他也许是抬出了王冉唱红脸,让苏芮妮认为这场阴谋是诞生在皓庭内部的,而他自己就可以扮演善人的角色,借得到侯梓皓手中的那一部分股份来实现对皓庭内部业务和资源更大的控制权力,从而在未来的几年中逐步掏空皓庭并养肥自己的润元。
而苏芮妮又为什么坚持要让自己的孩子交出股份?大概当时她已经意识到这是一场凶残的争斗,她宁愿侯梓皓远走国外,也不愿让他成为被资本啃噬的无辜牺牲品。
至于袁建新,他这些年虽然春风得意,但是做过恶的人内心一定难免忐忑,因此他才一直限制侯梓皓回国;可是他又担心侯梓皓飞得太远会不受控制,因此最终还是选择让他回到润元,待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时时刻刻受到他的监控。
一切都说得通了。
听完全程的周乐琪此时手正在控制不住的发抖,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恐惧于这一系列以人命为代价的天罗地网?还是心疼此时此刻坐在自己身边的那个曾经被团团困在罗网中的男人?
她连声音都有些颤抖了,问严林:“那我们接下去该怎么办……报警?申请重新调查?”
“不行,”严林摇头,“我们没有直接证据证明7年前的案子有问题,录音不是决定性的不足以重启调查,现在……”
“现在报警结果只能是打草惊蛇。”侯梓皓替严林说了后半句话,同时从口袋里掏出了正在震动的手机,屏幕上正跳跃着来电显示,赫然正是袁建新的名字。
周乐琪的心猛的一跳,手心一下子凉了。
她同样是聪明极了的人,脑子转得很快,想必此时的袁建新已经听手下人说了车祸意外制造失败的事,甚至可能也已经查出了侯梓皓救了她的事……他现在打给侯梓皓有什么目的?他要做什么?会伤害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