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敬原本心中就很好奇,连忙接过了奏章,定睛一看果然是同东虏的议和奏疏。
怀着极大的好奇心,林敬仔仔细细将奏折看了一遍,这才明白了为何崇祯会出现这种复杂的心理。
其实在这封议和奏疏当中,主要内容有六项。
一、如遇两国有婚丧大事,须互相遣使庆吊。
二、明朝每年送清国黄金万两、银百万两,清国送明人参千斤、貂皮千张。
三、清之叛人(满洲、蒙古、汉人)逃入明境者,须捕送于清。明之叛人,逃入清境者,须捕送于明。
四、划定国界,以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为明朝国界,以塔山为清国界。以连山为适中地点,进行互市贸易
五、自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沿海至黄城岛以西为明界,以东为清界,互相越境
妄行者,察出处死。
六、明清双方的尊卑关系,清方并不计较。
严格来说,光从目前的局势来看,这封议和奏疏的要求并不过分,拿第一款来说,“吉凶大事,交相庆吊”﹐只是寻常的外交礼节,跟宋金议和就是两回事,而第二款说起来虽然金银比较高,但是双方好歹也算是有来有还,后面不是不可以再谈。
至于敲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虽然在疆界的划分上,明廷将宁远以北很多还没有失守的地方割让给了清廷,可至少为自己争取到了喘息的机会。
林敬明白崇祯皇帝是有意想要同意的,但问题并不在于条约是否严苛,而是主要因为明廷内部的问题,使得他目前并不敢贸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