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且忍耐个一二十年,等她的儿子长大成人,继承了公主府的一切,等公主死后,便是她享福的时候,到时候坐拥金山银山,又岂会在乎这一点点?

畅想了一番往后的快活生活,秦曦便没那么肉疼了。

她本欲告辞,不想曹静曼竟又开口,“从前的时候,我们都是先交钱,再办事,一直都是按着这个规矩来的,只是姑娘不信任我们,我们也不强求,但总要有个凭证,若不然往后之后姑娘在外头改头换面,我们也认不出来,又去何处说理呢?”

“所以,不妨以文书为凭。”

说着,曹静曼便着人拿了一张纸出来,秦曦定睛一瞧,上头就写着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欲杀害段郎中,共付白银五百两,已付三百两,未付二百两。

她狐疑的看向曹静曼,曹静曼似早已知道她心中所想,只道:“你放心,这纸上既没有你我双方的名讳,到了官府中自然不能作为证据,不过是我留个凭证,届时若姑娘及时将剩余的银两交给我们,我们自然会撕毁这凭证。”

“倘若你不给,我们便拿着这凭证找到你的门上。”

秦曦丝毫不怀疑,红袖招有这个能力,仅凭着一个指印便寻到她的跟前。

她又看了一眼这凭证,凭证上确实没谢她的名字,真要事情败露,合该算不得证据。

于是她迟疑的应了曹静曼的这一要求。

将指印按到凭证上后,不过秦曦开口,曹静曼就已让人送客了。

然后曹静曼将那张凭证拿过来,用铅粉慢慢的将原有的字迹给涂抹掉,自然涂抹的并不太干净,不过也没太大的问题,将剩余的这些痕迹给勾勒到“秦曦”二字里,远远瞧上去,没有半点突出。

她又不由得想,之前那人既是要拿秦曦的把柄,想来那位姑娘同秦家关系应该也匪浅,就不知是秦家哪一位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