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容下了狠心,朝廷下达严令,地方治所不敢怠慢,郡县官员亲临堤坝,并监督府库和灾粮发放,工作效率颇高,救灾工作很是到位。
不过,光明的背后总有黑暗,功劳的反面也有害群之马。
朝廷三令五申,仍不乏胆大包天、以身试法之人。
贼匪好处理,抓到之后立即审讯,确定罪证属实,罪重的斩首,罪轻的关入大牢,待到明年押送边州,或是送入盐场。
犯法的官员和地方豪强却不能立即处置。
尤其是出身士族,哪怕品位不高,甚至早已经没落,都需上禀建康,由天子决断。
“杀!”
表书内容十分详尽,这些人的罪行历历在目。桓容没有任何犹豫,当殿下旨,凡列名其上者,尽杀不饶!
“罪重者,家人连坐,流刑!”
这些人不是能力不足才导致救灾不力,而是实打实的贪墨灾银,趁天灾霸占田地,强逼灾民为佃农。事后更上下串通擅改民册,试图湮灭证据,让朝廷查无可查。
恶性滔天,罚当其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今日纵容他们,必会予人“天子心慈手软”的印象。今后再下旨意,也会被认定是“雷声大雨点小”,以身试法之人会变得更多。
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杀到他们心惊胆寒,杀到他们再不敢肆意妄为!
“由三省派下官员,同各州刺使详审。罪证确凿,定斩不饶!家人连坐流刑,男子充军边州盐场,四代之内不许出仕!”
对于前几句话,群臣皆以为然。
但是,四代不许出仕?
朝廷选官自有章程,庶人出身又是罪人的后代,地方怎会举荐,中正又如何会品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