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无辜路人:

开着春晚刷论坛的筒子们过年好!!

还有人记得我吗?

不记得也没关系!糊糊楼主现场自爆!

机不可失,失我还来!

天谴日的时候我写过一个讨论帖,被版主收录进了当时置顶的讨论汇总。

原帖请戳链接进→知情人带你深扒缪斯b与狼a猫o“多年”爱恨情仇!竟是多年旧识!

s:我自己回看了一下,发现这个讨论帖就算点“只看楼主”内容也挺凌乱的,因为当时有很多人说我私生狗,所以中间夹杂了许多条我的反(si)驳(bi)言论。

为了方便大家观看,楼主会将之前那个帖子里有内容的部分按时间顺序捋好后再贴一遍!

追过前帖的小可爱请点击“只看楼主”后,下滑略过主楼,直抵过年现场!!

贴上原帖内容前有几点要声明一下。

首先,我真的只是一个无辜路人。

真的不是私生!不是私生!不是私生!

私生biss!!

其次,我仔细看了一下原帖之后,发现有一些地方确实是因为我的表述不当才导致部分同学认为我是私生,所以以下内容我重新编辑了一遍,并没有完全复制原帖措辞,介意慎看。

全部更完以前不看回复,但你要是骂我的话,之后我会骂回去的哈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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