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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候选人,是由郡县决定的!

人民,只能在固定的人选里选择。

除非,他们集体表示不需要这些人选……

但这是不可能的……

如此,就在百姓和官吏之间,制造了一种平衡,更美妙的是——因为这个官吏是百姓选择的,所以,此人今后的施政,就具备一定的基础。

更妙的是——倘若这个人搞的民怨沸腾,百姓可以选择罢免他——只需要有五成以上辖区始傅百姓联署,或者地方三老和三成以上百姓联署,这个官员就要滚蛋!

而相关官吏,五年一届……

同时,刘彻还规定,每次候选人之中,必定要有一个退伍士卒!

如此,就可以避免,某一个宗族或者家族,长期把持一村或者一乡之权。

当然,这个设想,暂时还只是一个设想,需要晁错和大臣们去集思广益,发动自己的聪明才智,结合当前社会实际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完善。

但大体框架不会变!

从此,中国百姓,至少有了一个选择不那么坏的官员的机会,有了一个罢免官员的机会!

当然了,只限于基层乡亭。

县以上,还是中央来控制,中央来任命的。

可能数百年后,这个制度会在中国大地,结出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不过,刘彻是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