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合不合。”

云琅哑然:“我敢拿人心换人心,无非是因为你在背后,我有路可退。”

萧朔静了静,迎上云琅的视线。

云琅将怀中的野兔放开,拿萧朔披风卷了卷,垫在暖榻边沿。

野外灰兔多,这一只是难得的纯白色,叫刀疤他们仔仔细细弄干净了,一路带过来,已拿豆饼喂得亲人了不少。

云琅将野兔放上去,指腹慢慢揉搓着软和的颈毛,轻声道:“端王叔……王叔的旧部。”

“折了心志的,冷了肺腑的。”

云琅边想边说,他知道萧朔在听,并不抬头,缓缓道:“用等闲的办法,补多少亏欠,说多少好听的话,都只怕没了用处。”

当初这些人跟随端王,也并不是为了所谓功名利禄、前程似锦。

京城中的势力纠葛太多,一心孤注一掷做事、热血未凉的固然有,更多的却终归或受世事裹挟,或被人情掣肘,身不由己的太多。

边疆军中却不同,他们中的许多人生在这里,将来也会死在这里,或许一辈子都不曾去过他们誓死捍卫的那个汴梁城,没见过满街满眼的琳琅繁华,没嗅过街头巷尾的浓郁酒香。

这些人的骨头是硬的,日日被风沙冰霜打磨淬炼,是最锋利的刀尖。

当初六皇子筹谋与端王夺嫡时,最忌惮的也是这些人。所以才不惜先同襄王合谋引戎狄探子入京,不惜将京城腹心置于险地,也要将端王从朔方军逼走,逼回京城。

云琅走这一趟北疆,一来是为夺回朔州城与雁门关,二来也是想要替萧朔收拢这一股力量。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

云琅伸手,替萧朔慢慢按着额角,笑了笑:“琰王殿下向来不会好好说话……这种事由我来,总比叫你去冷着张脸吓唬故人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