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感觉不知该怎么形容,像是从野狼谷开始,有些事就跟命中注定了一样——
只要她遇到危险,卫旸就会及时出现,没有道理可讲,就是这么奇妙。
可若说有缘,偏偏,他们又是这世上最不可能的一对。
老天爷真爱拿她开玩笑……
元曦轻叹。
照卫旸的臭脾气,估摸着待会儿就会毫不留情地把她推开,顺带脚还会讥讽两句:“蠢死了。”
为给自己保留一点尊严,元曦主动伸手推了推,想从他怀里出来。可才挣一下,环在她腰间的手却没松开,还越抱越紧,力道大得,似要将她嵌进自己骨肉。
沉榆香沁满肺腑,无端招惹出一阵心跳。
没等元曦琢磨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便有人先替她开了口:“都说北颐卫太子光风霁月,渊清玉絜,对谁都不屑一顾。现在看来,也不尽然,至少对自己的女人,还是挺上心的。”
他声音清冽也懒散,言辞间不带一个脏字,可每一个都渗满了无尽嘲讽。
元曦认出,是方才执剑要取她性命的少年。
敢对卫旸这样说话的人,世上还真没几个,到底是谁?
还把她当成了卫旸的女人……
元曦抿了抿唇,明知是他误会了,却还是忍不住热了耳根。圈着她的怀抱也似忽然着火,她整个人像被架在火上,心跳都比平日快了好些,愈发扭着身想挣开。
可卫旸今天不知吃错什么药,不仅不松手,还越抱越紧。
指尖隔着衣料,在她细腰间轻轻掐了一把。
无声的警告,让她别动。
元曦一下挺直腰背,双眼张得滚圆,眼波颤动着,似被偶然跃起小鱼惊乱的山涧,难以置信地把他望住。
卫旸却还是一派淡然,仿佛并不知自己做了什么一般。
对面睇来探究的目光,他本能地侧了侧身,将元曦护在怀中,又凛然扯起唇角,冷声回敬道:“过奖。倘若云中王口中的‘清高’,是指无任何诏令,就领人在别国地盘上胡作非为的话,那孤还真是略逊一筹。”
竟是没有澄清那句“自己的女人”。
腔膛里一阵兵荒马乱,唯恐他听见,元曦忙不迭矮下脑袋,贝齿紧紧咬着唇瓣,借疼痛逼自己不去想。横竖她也是要走的人了,再去琢磨这些也无甚意义。
可那句“云中王”,还是叫她暗吃了一惊。
朝堂之事,她虽不懂,但这位云中王的名头,她却是知道的。
那是南缙的战神,国主的嫡亲弟弟,以一人之力,将拇指大小的弹丸小国扩张成如今这番广阔领土,都可与北颐抗衡,还几次攻至北颐境内。北颐几位大将均束手无策,逼得卫旸亲自领兵出征。
卫旸给了他一剑,连瑾亦还了他一刀,双方在湄水之畔鏖战三日,各有胜负。最后还是卫旸亲挽雕弓,于千军万马中一箭射中他心脏,令他跌马,昏迷不醒,才将那几处城池保下。
也是从那时开始,“北卫旸,南连瑾,得其一便可得天下”,这话就在九州传开,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每每都能引得一通争吵。
可外间谈论得再火热,这二位本人,却是自那场战役后再没碰过面。
不想再次相见,却是这番尴尬情状。
怪道嘴里都吐不出什么好话。
元曦按耐不住心中好奇,扭头朝身后看去。
冬春之交的阳光,清透得像水。那位名唤连瑾的少年正立在红梅树下,拿手巾擦剑。
金芒徐徐流淌过剑身,在他眉眼折射出一泓秋水,更衬其眉目清冽,俊秀无俦。红梅纷纷落,玄衣愈发扎眼。金银丝交织出饕餮云气纹,在风中昭彰,碎芒点点,衬得他整个人都在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