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传媒大佬,不爱人群,说出去都没人信。
季瀚池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长得非常“斯文败类”,要不说他的真实身份,都会以为他是哪个行业的研究型学者大佬。
“斯文败类”才是爱热闹的那一个。
他一皱眉头,表情比凌万顷还要嫌弃:“你地窖里的酒我有兴趣,在你家喝酒就算了,没一点儿人味。”
“不看着美女就喝不下酒?难怪你老婆离开你。”
“前妻,那是前妻。”季瀚池又辛苦地纠正。
关于曾经的婚姻,他唯一的苦恼就来自于凌万顷总是不能正确称呼,烦。
酒吧里,人影攒动,陆陆续续有客人进来,三三两两地坐下。
舞台上有驻唱歌手弹着吉他,长发的年轻姑娘,一脸出世的表情,唱着听上去很清新的民谣。
“喝酒,听歌,看来来往往的人,这样的酒喝着才有意思。”季瀚池的目光落在驻唱歌手身上,看了好一会儿,才将眼光挪开。
凌万顷早就看出来季瀚池的目光所向,挑眉道:“所以你是冲着她来的?”
季瀚池却突然收回了目光,轻笑一声,摇摇头:“纯欣赏。”
“信你个鬼……”
“真的。没见我现在看年轻姑娘,这目光多慈祥。”
见季瀚池这么不要脸的样子,凌万顷突然就自嘲般摇了摇头,甚至有点羡慕他。
“佩服你对生活一直充满热情。”
“因为我比你放得下。”季瀚池笑得意味深长。
凌万顷沉吟片刻,低声道:“我好像没有以前那么痛恨她了,算是放下了吗?”